贵州省201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省武警总队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考试试卷的运送、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
负责协调省内新闻媒体和网站加强对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处置影响考试安全、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
三、省国家保密局
负责会同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做好试卷安全和相关考试数据的保密工作,指导、协助有关部门改进和完善保密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工作,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省监察厅
负责督促各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发挥监督和保障作用,加强对试卷安全保密、考风考纪建设、实施阳光招生等重要环节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省国安厅
负责对涉嫌考试作弊使用的窃听窃照等电子设备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六、省公安厅
负责研究生考试期间考点及周边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抽调警力对各考点进行安全排查,负责做好试卷运送保管安全工作,确保试卷安全和考试安全,对各类有害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删除和屏蔽,依法查处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提供信息技术支持,配合对互联网涉考信息进行监测,配合清理有害信息和依法处置违法网站,运用信息网络平台配合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宣传活动。
八、省无线电管理局
负责对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进行监测,对不明信号、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查找和定位,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对违法及虚假冒名网站进行查处和屏蔽,进一步净化考试环境。
九、省工商局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行为依法惩处,配合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加强对各类培训机构的监管,对非法广告予以打击。
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
负责贯彻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环节工作,做好标准化考点、保密室及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维护,做好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选聘、培训及管理工作,开展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协调相关部门快速处理危害考试安全的各类事件,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全、规范、公平、公正。